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本次印发的《评审办法》,是对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有三点变化:
一是更加突出技能导向。要求各地各校在评选中,优先推选参加技能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增加技能竞赛奖项,将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作为国际性技能竞赛奖项。
二是倾斜支持人才紧缺专业。为贯彻新职教法精神,将国奖名额倾斜专业中的“养老”改为“康养”,增加“托育”和“护理”两个专业,体现国家对发展人才紧缺专业的支持。
三是使用信息系统开展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明确强调使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开展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各地各校通过评审系统报送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