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延长至3月15日

2024-01-10 来源:信阳市人社局

信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

信阳市人社局发布最新通知

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

临时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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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根据河南省人社厅通知要求,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生成征缴计划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临时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4年3月15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征缴计划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再执行。如果国家和我省出台新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互相转告,尽快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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