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
关于公布第六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办法》(豫商流通〔2019〕12号)和《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的通知》(豫商办文〔2021〕49号),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第六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实地交叉复核、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郑州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等10家企业为第六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 希望通过认定的企业进一步发挥品牌集聚优势,不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在促进和扩大消费、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大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各级商务部门要建立完善促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市场环境,着力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品牌消费集聚区的质量水平和文化品位,增强品牌消费集聚区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推动我省品牌消费集聚区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第六批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名单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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