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例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在商城县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0日,商城县接到外地转来的《协查函》显示,有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于11月19日在我县有活动。现将该病例在我县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19日,该病例乘坐信阳—商城大巴车(车牌号:豫SA5099)于12:10左右到达商城客运西站后在站内下车,随后在站内下卫生间,停留约3分钟,出来后在卫生间外面停留约半小时,后到汽车站出站口烧饼店铺买烧饼,停留约2分钟后扫码进站,又扫码乘坐商城—信阳大巴车(豫SA3989)并在车内吃烧饼,当时车内约有5人—6人,13:00左右发车前往信阳。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提醒广大居民:
在上述时间、地点、乘坐以上车辆的同乘人员、有时空活动交集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其他知情人员也可拨打电话:7921538或7885169。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维护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