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青云
近日,新县公安局箭厂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赵某报警,称邻居肖某事前未经其本人同意,擅自在其门口修水泥路,引起其不满,遂与肖某发生口角,阻拦施工,过程中二人存在相互推搡。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由于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为了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将二人隔开,一一询问事发缘由。
为了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民警向村干部详细了解双方宅基地权属等相关情况。综合多方面考虑,针对赵某的顾虑和提出的和解要求,民警联合村干部尝试着开展双方调解。
经民警与双方当事人细致沟通,倾听双方意见,从法律法规、邻里关系、人情世故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解。最终,在民警和村委会干部的不懈努力下,二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