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01-12 来源: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

通告(2022年第1号)


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女,47岁,户籍地及现居住地为新集镇长潭小区。

2022年1月1日10时王某某和丈夫崔某自驾车到郑州看病,16时到达姐姐邵某某家(郑州二七区长江路金盾小区)。在邵某某家晚餐后未外出,同餐人员7人,分别为:姐姐邵某某、姐夫王某某、外甥王某某,王某某一家3人(儿子崔某某在郑州警察学院上学)和姐夫侄女王某某(同为郑州警察学院学生)。

1月2日11时亲戚詹某某夫妻宴请王某某一家3人和其姐姐邵某某在郑州西三环祈福酒店2楼就餐。

1月3日7时王某某夫妻两人自驾车到郑大一附院东区神经内科程某某处就诊,后返回姐姐家。15时坐B1转904公交到郑州大学路丹尼斯超市二楼恒源祥购物,并在超市361°停留,17时乘111公交转B1返回家中。

1月4日8时王某某一家3人自驾返回新县,姐夫侄女同行。16时左右,姐夫侄女王某某在新县城南交通加油站由其父亲开车接走,车上3人直接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5日-9日王某某在家未外出,家中无外人来访。

1月10日10时王某某在新集镇长潭小区C区采样(检测结果阴性)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11日15时王某某在城中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采样,结果初筛阳性。

1月11日22时30分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

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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