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长喜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我省确定8个县(市、区)开展农房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我市平桥区、罗山县被列为试点,共获得中央补助资金5502.8万元。我市该项试点县(市、区)数量和资金量均为全省第一。
4月,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根据文件精神,我省确定了8个县(市、区)作为试点。为了开展好该项工作,前段时间,市住建局通过实地调研、认真研究,出台了《信阳市农村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规范和加强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要按照“有设计图册、有风貌协调、有工匠管理、有过程监管、有质量管理、有检查验收”的“六有”基本要求;同时明确,县级住建部门在村民自建住房建设工作中要通过编制设计图集、组织工匠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加强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指导和服务,提升农房品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鼓励村民参与、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通过提高设计、施工水平,开展农房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将农村房屋质量安全和舒适宜居共同纳入农房品质提升范畴,引导村民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住房,逐步提升全市农房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