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博
近日笔者路过“文明诚信示范街”宣传栏,欣喜见到今年第一季度“黑榜”公示栏没有商户上榜;对比可见,红榜商户倒是多起来。这让人看到了全国文明城市的文明程度在提升,诚信建设的长效机制成常态,甚是欣慰。
无规矩不成方圆。诚信,是一个社会稳定与和谐的起码条件,要做到高质量发展,必须有一些准则为人们所遵守。那些具有强制约束的就成了法律,而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的便是道德,它们保证了一个文明社会的公平运转。为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我市出台了《信阳文明20条》,引导人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诚信建设是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所谓“诚”,即真诚,是指道德;所谓“信”,即信用,是指法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公信不立,患莫大焉。”建立诚信“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是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建立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在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资信证明等方面,根据每月流动红旗评比,公示结果,使诚信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让诚信理念、诚信文化、诚信实践渗透到政治、经济、社会和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转化为人们行为习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诚信“红黑榜”,公示有警示,也有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