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长尹弘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研究2021年省政府督查工作,部署省政府领导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工作。
会议学习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听取了2020年省政府督查工作情况汇报,指出从今年起实施的条例是对政府督查工作长期实践的系统总结,为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持续提升政府督查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行政监督制度,科学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要创新优化督查方式方法,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丰富工作手段、提高督查效率,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协调配合,强化工作综合效果。要突出专业化,加快提升督查干部业务能力,完善学习制度,开展专业培训,优化人员结构。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及时总结、上报、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和单位给予激励。要严格纪律要求,弘扬优良作风,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会议研究了2021年省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方案,指出重点项目建设对实现“十四五”开好局、完成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化对项目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扛起牵头责任,着力创造开工条件,帮助解决关键难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按照计划节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做实前期工作,加强涉及国家部委支持项目的汇报、衔接和沟通,做好跨地区、跨部门项目的协调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压实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副省长周霁、何金平、武国定、霍金花、刘玉江,省政府党组成员费东斌、刘世伟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