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信阳市罗山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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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新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关于王全光申请执行陈新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09年7月24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新武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陈新武身份及相关信息:陈新武,男,1986年2月12日出生,汉族,住新县吴陈河周湾村邱湾下组。公民身份证号码:41152319860212XXXX。现外出务工,下落不明。
悬赏期限:2020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陈新武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将陈新武拘留至本院,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酬2000元。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6-6367620 1571657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