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息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强化谈话安全防控措施,共开展“走读式”谈话183人次,实现谈话安全“零事故”。
规范程序,为“走读式”谈话把好“方向盘”。该县纪委监委制定《息县纪委监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防范管理办法》,将谈话、询问、讯问和审理谈话全部纳入“走读式”谈话范围,严格规范谈话程序、审批权限、安全保障、医疗保障、录音录像等措施,签订安全承诺书,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针对“走读式”谈话各项制度及流程、谈话设备的规范操作使用、陪护工作及紧急事件处理等知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能力。
严格流程,为“走读式”谈话系好“安全带”。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报批程序,做到一人一事一报批,确保报批程序的合法性及手续完备性,依纪依法依规办案;进一步完善案件检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谈话审批程序制度进行谈话,不随意扩大“走读式”谈话对象范围,控制谈话数量,做到无证不谈话。同时,对谈话对象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做到一次谈话一个预案、一人一策,将风险降至最低。
注重细节,为“走读式”谈话开好“减压阀”。该县纪委监委谈话前,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全面掌握谈话对象的整体状况;谈话中,严格落实“四防”,即心防、人防、物防和医防,确保谈话对象的安全;谈话结束后,履行好“手递手”交接程序,并落实提醒回访制度,通过审查对象所在党组织、家庭等多方面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使谈话工作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杨 玉 潘艾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