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2020-11-20 来源:信阳日报

杨德政 张一新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多年来,浉河区把法治乡村建设当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建立健全法治乡村建设制度体系。浉河区建立乡党委统一领导,乡司法所牵头组织、宣传、实施,农业中心、民政所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法治建设、乡村治理总体规划,构建涉农立法、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有部署、有督查、有反馈、有整改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制定法治乡村建设责任清单,推动涉农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动乡村司法保障便民惠民,推动落实“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

统筹协调推进法治乡村基础建设。该区建强乡司法所、建优村级法律服务工作站,发挥乡司法所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快乡司法所转型发展,强化力量整合和直接服务功能,汇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提升服务质效。每村建立一个法律明白人辅导站,每年培育1户以上学法中心户、培养1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同时,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微信群,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解答农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惑。

强化服务法治乡村建设惠民惠农。该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逐步培养对法治的尊崇和信仰,让村民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角”。大力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序良俗等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乡村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讲清法理、事理、情理,把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法治精神培育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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