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了解到,按照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紧急会议的要求,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
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特殊结算管理,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将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截止到1月26日下午5时,全市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共预付医保基金8068万元,保障全市各定点医院用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项医保基金的使用。
做好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简化备案手续,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按参保地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
做好药品、医用耗材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我市定点药店新型冠状病毒用药、用械情况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明码标价,正常售卖,确保我市职工医保在定点药店购买抗病毒类药品及口罩等不受影响。(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