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TV订不到包间,李某等竟以KTV老板不给面子为由,对老板进行了殴打并损毁了KTV部分财物。近日,光山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等8名被告在吃饭过程中商议到光山县某KTV唱歌。李某打电话预订时,因为没有包间,与KTV老板张某发生了口角。饭后,李某等人来到该KTV,对被害人张某及蒋某(张某妻子)进行殴打,还砸坏了KTV一楼的电脑显示器等物品。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蒋某为轻微伤。
在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做了详细调查。庭审中,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阐述了质证意见,并进行了辩论。8名被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追悔莫及,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深表歉意,愿意接受法律惩罚。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汪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