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国土局规范农民建房秩序

2015-10-22 来源:信阳新闻网-信阳日报

本报讯(黄成高)今年以来,新县国土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民建房管理,有力遏制农村建房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农村建房秩序。

批前选址到场。农民建房必须符合建房条件,选址合理,尽量利用老屋基、空闲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必须实地踏勘、测量用地面积,做到选址成图。建时放线到场。实地丈量定点定位放线,做到放线有记录,严禁少批多占、移位用地。建中巡查监管到场。必须按放线施工,必须符合风格要求,防止乱建多占,改变用地性质,做到巡查有证明。竣工验线到场。确保建房按批准的位置、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坚决杜绝批少占多,做到验线有签字。建房公示到位。行政村(居委会)负责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个星期,做到公示有照片、监督有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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