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保群
汛期将至,为确保我市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近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通知对在建水利工程法人、建设项目单位及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安全度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把防汛工作摆在主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单位要集中时间,倒排工期,确保汛前达到设计要求的度汛标准。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制约工程进度的突出问题,做好与度汛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保证已完工工程汛期发挥作用。汛期确需施工的项目,要及早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落实好各项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要认真组织防汛检查,落实各项度汛措施。按照防大汛要求,对水闸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等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与各级防指、水文、气象、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变化,遇到重大汛情、险情,按照防汛预案进行抢险,并及时向当地防汛指挥部门报告。
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试运行期间的安全度汛工作。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要组织对工地、宿营区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度汛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尤其是在建水库、水闸蓄水运用前应进行蓄水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蓄水运用。水管单位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运行调度规程(方案),严格按限制水位控制运用。要加强对大坝、泄水建筑物、穿坝建筑物及启闭设备等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密切监控工程运行状况,保证工程安全运行。